八路軍太行紀念館參觀須知
日期:2010-04-08 11:48:34 來源:八路軍紀念館 瀏覽量:4300歡迎參觀中國八路軍太行紀念館(以下簡稱“紀念館”)。為了保護參觀者的合法權益,維護安全、有序的參觀環境,特制定本須知。
第一條 適用對象
所有參觀者,均應遵守本須知。
第二條 紀念館開館時間
全年8:30-17:30,節假日照常開館
第三條 有序入館
進入館區,游客須事先到售票亭領取門票或購買講解票、語音講解器租用票、收費景點參觀票等,領票或購票時,參觀者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(如駕駛證、軍官證、殘疾證等)。
參觀者憑票進入主展館或其它景點參觀;購買講解票、語音講解器租用票、收費景點參觀票的參觀者,可憑票享受本館提供的有償講解服務或進入收費景點參觀。
兒童及行動不便的參觀者應由成年人陪同入館參觀。醉酒人員及精神異常人員謝絕入館。
參觀者應依次排隊,經預檢、安全檢查和門票查驗后方可進入主展館或館區內其它場所。參觀者不接受檢查的,管理人員可拒絕其入館。
為了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控需要,安保人員可對進入館區的參觀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檢測措施。
第四條 禁帶物品
除不得攜帶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等危險物質、管制器具等物品外,參觀者也不得將下列物品帶入館區:
(一)軟硬包裝飲料、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,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制品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藥品可隨身適量攜帶;
(二)打火機、火柴等點火器具;
(三)橫幅、標語、廣告牌、傳單等宣傳物品;
(四)動物,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;
(五)遙控玩具、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;
(六)其它可能妨礙游客參觀、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、擾亂館區秩序和危害館區安全的物品。
第五條 參觀及收費
除本館特別規定和指定收費景點外,參觀者可憑票可進入館區內其它各景點自由參觀。
百團大戰半景畫館(每日固定演出5場:9:30、10:30、11:30、14:30、16:30)、窯洞戰景觀、臨時展館為收費景點,游客可憑聯票一次性參觀3個景點,聯票價格:40元/人;百團大戰半景畫館提供包場演出服務,包場費:500元/場;現役軍人、殘疾人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憑有效證件可免費參觀以上3個景點,在校學生憑學生證半價參觀。
提供主題展覽《八路軍抗戰史陳列》人工或語音講解服務,講解費:80元/次;語音講解:20元/套,如參觀過程中人為損壞語音講解器,按規定折價賠償;提供臨時展覽講解服務,講解費:50元/次。
第六條 參觀預約
300人以上或旅行社團體參觀,應提前預約,并應在預約時段服從管理人員指令,憑證有序進入主展館及其它區域。
第七條 文明參觀
參觀者須遵守公共秩序,依次排隊參觀本館,嚴格遵守館區有關規定,聽從工作人員引導。
參觀者不得在館區內從事下列行為:
(一)損毀建筑、設施和展品;
(二)攀爬建筑,翻越圍(護)欄;
(三)未經許可進行商業銷售和表演;
(四)未經許可進行各類宣傳、展示和籌資;
(五)在指定吸煙區外的其他場所吸煙;
(六)違反禁止性標識要求的行為;
(七)其它可能妨礙他人參觀、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、擾亂館區秩序和危害館區安全的行為。
第八條 攝像、攝影、錄音規則
參觀者應遵守本館有關攝像、攝影、錄音的規定,避免因攝像、攝影、錄音而妨礙本館正常運行,或影響他人正常參觀。
參展者可在館區內非警示區域攝像、攝影、錄音,使用攝像、攝影、錄音的照片、圖像、視頻或音頻記錄等,并可使用參觀者肖像。
第九條 特別管理措施
在惡劣天氣、人流密集、技術故障等特殊情況下,本館可臨時限制參觀者進入館區,或對館區內的參觀者進行疏散,并及時發布相關信息。
參觀者須根據本館發布的相關信息和工作人員的現場引導,配合采取應對措施。
第十條 參觀服務
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館區停車場收取停車費,收費標準為:大型車輛10元/車位;中小型車輛5元/車位;軍車及國家行政機關公務車免費。
館區內設立售票服務亭、游客服務中心,為參觀者提供信息問詢、物品租賃、失物招領、醫療急救、母嬰服務、走失人員協助等服務,并受理參觀者投訴(服務及投訴電話:0355—6437583)。
館區內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設施,并提供手推輪椅免費借用等服務。
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和語言
本須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,以中文、英文兩種語言制定。不同語言文本間如有沖突,以中文文本為準。
本館可對本須知進行解釋和修訂。
第十二條 有效期
本須知自2010年7月10日起實行。